电商征税背后利益的博弈
张近东抛出的公平法案在大洋的彼岸也在同时上演,一个电商相对发达的国家推出电商税法案似乎合情合理,但是美国的电商税出台也经过了数年的风风雨雨, 直到今年五月份,才正式实施,但是认真分析美国的电商税征收原则,年销售不满100万美元的小电商卖家则能够获得免税优惠,这个幅度足以让我国C2C商家 感到振奋。
可是事实上如果我国电商征税没有设置这个收税底线,那么以销售额超过2万元为起征点,那么C2C上的网店就会感到严峻的生存压力,而对于商城类的网站 却并不会受到电商征税的影响,因为这些商家本身就已经因为电商平台的纳税行为而进入到销售成本中,电商征税最终伤害的就是一大批来自于C2C平台的商家。
当然如果对于这部分商家不征税,也的确显示出税收的不公正,因为同样的商品,在线下销售需要收税,但是到了线上就可以免税,实在有悖于公平原则,但是 正是由于线上销售的价格相对便宜,才是一种让利于民的行为,这实际上也是促进我国电商发展的基础,如果仅仅以税收公平原则,张近东的小算盘恐怕还是要落 空,因为和苏宁易购以及苏宁线下机构竞争的电商平台并没有获得电商税收优惠的。
与民争利还是继续发放红利
很多业内专家表示,现在针对电商行业征税,无疑是一种与民争利的行为,因为作为C2C平台的商家,有相当一批网店的销售额能够达到小微企业的起征点, 那么在这个背景下就不得不一些利益返给国家,支持国家的建设,但是这部分税收的成本实际上并不低,国家因此获利并不会很多,于是现在目前电商税还迟迟没有 出台的关键就在于起征点的设置。
这完全能够反应出国家决策部门的智慧,是结合美国电商起征点设置还是符合我国国情的设置,目前还不得而知,但是笔者认为如果以2万元的起征点进行征收 电商税,那无疑是对电商的残酷打击,但是以100万美金作为起征点,似乎又不符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因此有可能会选择一个合适的中间值。这恰恰是考验我国电 商税制定部门的智慧。
不过作为C2C行业的老大,淘宝等其他电商企业的抱团取暖也在同样给电商税的最终出台施以一定的压力,在背后利益博弈下,最终的结果应该取向一种既能 够促进电商稳定发展,同时也能够为国家税收做出一定贡献,提升零售领域竞争公平性的折中方案,对此我们将拭目以待!(作者张林强系建站中国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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