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美国参议院通过了一部《市场公平法案》,如果这个法案在众议院也获得通过的话,网购将告别无税阶段,电商销售的每件产品,都要按消费者所在地向各州政府纳税。支持者说这将使电商与实体商店站在更公平的竞争地位上,反对者则认为这不过是一种变相加税而已。
美国对网购征税的话,对中国来说,也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因为中国是否向网购征税一直处于争论之中,而按照我们在收费征税方面非常愿意与国际“接轨”的惯
性来看,收税很可能成行。不论是电商还是像淘宝那样的个人网店,如果一旦按营业额征税,会对网购引起极大的震动。但对网购征税也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只是什
么时候征税,却是值得考虑的问题。
向网购征税,有利于促使网络销售与实体商业站在更公平的起跑线上竞争。但是,我们也要对征税进行更
理性的衡量。首先,即便对网购征税后商品成本略有增加,但网店在进货渠道、销售成本方面依然存在优势,大部分消费者还是会选择网络消费。而对网购进行征税
过程中,税务部门势必增加大量征税成本。网络销售并非垄断性行业,也没有什么门槛,实体店也完全可以通过网络销售,提高自己的品牌和销售额,享受到网购的
优惠。
对网购征税,应该考虑到有利于市场发展的立场,中国近几年电子商务发展的势头非常猛,2011年已经高达5.8万亿元,去年更
是超过了8万亿元,今年一季度则达到了2.4万亿元,这其中网购的贡献是最大的。而即使对实体商业进行保护,也不可能达到如此增幅。所以至少从目前来看,
中国还不应该对网购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