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宠物食品(饲料)包括:
宠物配合饲料,是指为满足宠物不同生命阶段或者特定生理、病理状态下的营养需要,将多种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单独使用即可满足宠物全面营养需要。
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是指为满足宠物对氨基酸、维生素、矿物质微量元素、酶制剂等营养性饲料添加剂的需要,由营养性饲料添加剂与载体或者稀释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
境外宠物饲料生产企业向中国出口宠物配合饲料、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应当委托境外企业驻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或者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并依法取得进口登记证。还应当包装并附具符合《宠物饲料标签规定》要求的中文标签;产品卫生指标应当符合《宠物饲料卫生规定》的要求;宠物配合饲料、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还应当符合进口登记产品的备案标准要求。